单选题
甲乙签订一份分期供货合同,在供应了前2批货后,第3、4批未能在当月交货,但第5个月又交了一批钢材,对这批钢材,甲提出是为履行第3个月的交货义务,而非第5个月的义务。此时,发生了______
A、
代物清偿
B、
清偿的抵充
C、
法定抵销
D、
债的混同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清偿抵充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数宗同种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确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制度。本题中,甲提出是为履行第3个月的交货义务,而非第5个月的义务,即为清偿的抵充。答案为B。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