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 选举制度的概念。
选举制度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包括选举代表机关代表和特定公职人员的选举,选举主体范围比较广泛。狭义是指选民依据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代表机关代表的制度。我国选举法调整的对象限于全国人大代表与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采用狭义选举制度的概念。
选举的方式早在原始公社就已经开始使用。但它与近代意义的选举在性质、范围和作用等方面都有明显不同近代意义的选举制度最早产生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英、法、美等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随着代议政体的出现,选举制度作为合理地分配国家权力与组织国家权力的有效而民主的形式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在现代社会,选举制度已成为组织与调整国家权力活动的基本形式。
(2) 选举制度是代议制度的基础。
第一,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一规定,说明由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成的逻辑起点和基础。
第二,从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来看,体现了对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保障。
1) 选举权的普遍性。表现在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只占我国人口的极少数。这说明我国选举制度民主化程度是很高的。
2) 选举权的平等性。即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所有的选民都在同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性着眼于实质上的平等,不是单纯的形式上的平等,如将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统一为4:1;同时对少数民族代表名额给予特别照顾。这说明了我国既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又逐步向“更为平等和完全平等的选举”过渡的原则,体现了实质的平等。
3)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直接选举便于选民挑选自己所信任的代表,便于选民直接向代表反映意见和要求,便于增强广大选民参政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我国已将直接选举扩大到了县级,以后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其范围还会有进一步的扩大。间接选举是由于我国还受经济、文化、交通等方面条件的制约,同时人民还缺乏大规模选举的经验,对较远地区的代表还不够熟悉,鉴于此,还有必要保留间接选举。
4) 无记名投票。选举人的意思表示是秘密进行的,他人无权干涉,这保障了选举人能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参加选举,从而推动了选举制度的民主化进程。
5) 选民对代表实行监督和罢免。选民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足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有效地防止国家公职人员由社会公仆变社会主人的主要方式之一。有利于增强代表的责任心,使代表和国家机关严格按照人民意志办事。
6) 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国家提供选举所需的一切物质设施。同时,我国选举法还列专章规定了“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第三,从选举制度的基本精神看,它的宗旨足以保障人民行使权力。
其基本精神是:依据我国实际情况,着眼实际的民主,采取适当的形式,逐步发展和扩大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用选举的方法选派自己的代表去管理国家事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第四,从选举制度的特性来看,选举制度的性质决定于国家的国体。
在不同的国家性质下,选举制度反映不同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体现不同的权力分配要求,中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选举制度产生与存在的基本性质与目的是适应团体的要求,实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为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与社会事务提供有效的法律途径。中国选举制度体现了人民性、民主性与科学性。人民性是我国选举制度的本质特征,反映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民主性是我国选举制度运行过程中遵循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精神,有利于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科学性是选举原则的确立与程序的运用中注意反映选举的客观性,真正体现选民的自由意志。
第五,选举制度是建立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与出发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其成立与运作的基础是选民的选举行为,选民地位的法律化、选民积极性的发挥、选民与代表的相互联系等因素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不可忽视的内容。从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基本特点看,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基础性环节。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与发展的广泛的社会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广泛的代表性与社会基础是通过选举制度来具体实现的,它为政权的科学分配与运作提供理论与程序基础。
总之,我国的选举制度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代议制度的基础,这点可从上述得知。从外在形式来看,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与运作的基础;从内在实质来看,选举制度从原则、基本精神和特性方面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是一样的,都体现了国家的性质,都是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而且选举制度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更加集中地体现了这一方面。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