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个商品房开发项目承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的合同总价为5000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又擅自将该项目转包给了不具施工资质的丙进行施工。后全部工程竣工并通过甲公司验收。甲公司支付了70%的款项,还有剩余30%款项没有支付,而乙公司收到这70%款项后并没有支付任何款项给丙公司。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丙公司不具备相应资质,无权要求支付工程款
  • 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
  • C.丙公司只能向其发包方即乙公司要求支付全部工程款
  • D.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在剩余30%款项的范围内向自己支付工程款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建筑法》第28条的规定,转包非法,转包合同因此无效。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故A选项错误。此外根据该司法解释第26条的规定,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承包人承担责任,故B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