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某化妆品生产厂2015年5月 生产一批新型化妆品, 产品拟定不含税价为200万元, 与该批产品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20.4万元, 请计算该批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增值税。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

【正确答案】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应该同其增值税计税依据一致, 均为该化妆品的不含税售价, 应纳增值税=200×0.17-20.4=13.6(万元) ; 应纳消费税=200×30%=60(万元) 。

【答案解析】

【说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103号) , 从2016年10月 1日起, 取消对普通美容、 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 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 税率调整为15%。 若将本题的“化妆品”改为“高档化妆品”, 则应纳消费税=200×15%=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