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以婚后感情不和为由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二人不准离婚。2年后,乙又向法院起诉离婚,乙提出的下列理由中,受诉法院应当采纳并可以据此判决甲、乙离婚的是______。
A、
甲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
B、
甲、乙分居满1年
C、
甲拒不赡养老人
D、
甲有猥亵儿童的行为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民法典》第1079条第3、5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据此,甲、乙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可见,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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