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关于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B.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C.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
   D.组织多人故意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爆炸、生化、放射威胁等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根据《刑法》第111条的规定,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应当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而不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363、364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应当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而传播淫秽物品罪不要求主观方面具有牟利的目的,因此C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一条的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这里“聚众”要求是在现实生活中的“聚众”,显然不是在网上的“聚众”,因此选项D错误。根据《刑法》第303条第2款(此为《刑法修正案(六)新修改条文》)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因此选项B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