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位于市区)委托乙企业(位于县城)加工5箱化妆品,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6万元,辅助材料费4万元。已知,乙企业同类化妆品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7]元/箱,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5×30%=15(万元),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5×5%=0.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