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下列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中,收同土地使用权后,应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的有______。
  • A.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
  • B.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
  • C.为公共利益需要而使用的土地
  • D.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土地
  • E.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的土地
【正确答案】 C、E
【答案解析】[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其中,依照(1)、(2)两项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