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专利权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方式予以标明。由此可见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是专利权人的一项权利,而不是一项义务。但专利权人在行使其权利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明专利的种类和专利号等事项,以便公众了解其专利权的相应情况。同时,正因为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不是专利权人的义务,所以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侵权行为人不能以专利权人未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为理由进行抗辩。因此,A、D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