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论我国选举制度中选举权的“实质平等”与“形式平等”。
【正确答案】(1) 选举权平等性的含义。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或者基本要求:一是在每一次选举中每一个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即一人一票;二是每一代表都以大致相同的人口数为基础,或者说,在一次选举中每一个选民的一个投票权在价值上是基本相同的。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方面内容的选举权就是不平等的选举权,只具备其一的选举权是不完全平等的选举权。
   我国现行《选举法》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对公民的选举权既作了平等性的规定,又作了不平等性的规定。平等性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任何人没有投两票或者两票以上的特权;二是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代表的产生,都是以一定人口数为基础的。不平等性的规定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按照城镇和乡村之间的不同比例产生的;二是在产生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对少数民族作了种种照顾性的规定。
   关于上述我国《选举法》中有关公民选举权不平等的规定,通说认为从绝对的意义上看或者光从形式上看,我国产生代表的人口比例,在城乡之间是不平等的;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也是不平等的。然而,正是有了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才保证了民族平等和人民内部的实质平等。也就是说,我国公民的选举权在形式上是不平等的,但在实质上是平等的;而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正是为了保证实质上的平等。
   (2) 形式上的平等与实质上的平等。
   如上通说所述,认为“我国公民选举权在形式上是不平等的,在实质上是平等的”的观点,实际上是值得商榷的。毋庸置疑,城乡之间、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不同是一种不平等的规定,但是否通过这种不平等的规定就能够达到人民内部和民族之间实质上的平等呢?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
   第一,在今天,人民的范围空前广泛,包括一切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一切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由于选举法规定城乡之间、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有很大的差异,势必造成这样一种情况:在人民内部,一部分人民人数虽少,但可以选出较多的代表,另一部分人民人数虽多,但只能选出较少的代表。显然,在人民内部也并不是平等的。选举法对少数民族参加选举作了种种照顾性的规定,既然是照顾,本身就无实质上的平等可言。
   第二,如前所述,由于选举法规定城乡之间、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不同,在城乡之间、汉族与少数民族选民之间,就一票的价值而言,存在差异,这种差异显然是一种实质上的不平等。
   第三,认为我国选举法是以形式上的不平等来达到实质上的平等,它包含两点:一是我国公民选举权已经实现了实质上的平等;二是为了保持这种实质上的平等,必须同时保持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于是,这样的立论便不攻自破了。
   我们认为,在选举权平等原则下,要求的是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大致相同,而不是完全相等。这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有权机关在划分选区时不可能做到使各选区人数绝对相同,而只能做到大致相同。许多国家允许各选区之间存在人数上的差异,但是控制在不致影响选举权平等性原则的幅度内。一般在选举法中规定,应当根据每隔若干年进行的人口普查的结果重新划分选区。而选举法规定城乡之间、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存在差异的规定,恰恰正是“一定人口数”的具体化。这只能说明我国目前还不具备选举权平等性原则的第二个方面的内容。
   (3) 我国现阶段的选举制度还属于一种不完全平等的选举制度。
   这样认识我国现行的选举制度是实事求是的,并且也具备以下优势:第一,这与我国目前的客观实际相符合,群众也能够接受。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还存在着很大差距,总体上说,农村还比较落后。而目前我国农村人口还占全部人口总数的大部分。若不规定城乡之间的不同比例,就不能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及人民代表大会广泛的代表性,也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我国又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为了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有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选举法对各民族代表在其所代表的人口数方面作了种种照顾性规定。第二,这样明确了我国选举制度今后改革的方向和目标。较为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在选举制度上存在实质上的不平等,是一种正常现象,并不是我们一个国家如此。第三,这在理论上也理解得清楚。认为我国选举法是以形式上的不平等来达到实质上的平等,却没有说明为什么能够以形式上的不平等来达到实质上的平等;形式上的平等能否达到实质上的平等;或者以形式上的平等来达到实质上的平等与以形式上的不平等来达到实质上的平等相比较,其间有什么不同,何者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若依然坚持传统的观点,对这一委托就不可能作出合理的理解,而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认识我国选举权既有平等的一面,又有不平等的一面,而这种不平等的规定是与我国目前的客观实际相适应的,但同时其又是将来改革的方向,就可以从理论上说清这一问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