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200×年该合资经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A国分支机构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当①A国税率为25/%②A国税率为40/%时,该合资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该合资企业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正确答案】分支机构在A国实纳税款=200×25/%=50(万) 因为50万<66万,则50万为可抵免额。 b.该合资企业应纳税额 =(1000+200)×33/%-50=346(万) (2) 分支机构在A国家纳税额=200×40/%=80(万) 因为66万<80万,则A国分支机构可抵免额为66万元。 b.该合资企业应纳税额=(1000+200)×33/%-66=330(万)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