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考点] 破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的通过规则
[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所以甲不享有表决权。故而A错误。根据该法第65条第2款的规定,本法第61条第1款第(10)项所列事项(即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可知B正确。根据该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故C错误。根据该法的66条,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65条第1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可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65条第2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故D正确,符合本法的规定。
第一,在破产中,享有担保权的主体对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这是A设定的陷阱。第二,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通过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人数的要求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二是债权额的要求,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所以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