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甲为勒索财物,从托儿所诱骗了1名婴儿;某乙为牟利,从医院产房里偷窃了1名男婴;单身汉丙某为了使自己有人养老送终,在大街上用糖果哄了1名儿童作为自己的义子并跟随自己生活,对甲、乙、丙三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______
  • A.甲构成绑架罪,乙与丙构成拐骗儿童罪
  • B.甲与丙构成拐骗儿童罪,乙构成拐卖儿童罪
  • C.甲构成绑架罪,乙构成拐卖儿童罪,丙不构成犯罪但属违法
  • D.甲构成绑架罪,乙构成拐卖儿童罪,丙构成拐骗儿童罪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构成绑架罪。第240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构成拐骗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