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出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要约可以撤回,其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或者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是使已经生效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但对要约中约定不可撤销或者对方当事人已为订立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不可撤销。本题中,乙公司发出要约后,旋即又发出了撤回要约的函件,应当认为要约与要约撤回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被撤回。甲公司已经收到了乙公司的要约和要约撤回通知,至于其董事长是否过目,在所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