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中国法律允许的外商投资企业的两种不同类型,分别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股权式合营企业,中外投资者按其股权享有权益、承担风险,是具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国法人,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契约式合营企业,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中国法人,符合法人条件的,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构成法人的,其管理机构是董事会;不构成法人的,其管理机构是联合管理委员会。中外合作企业的投资方可以约定享有权益和承担风险的比例,而不一定严格按照其实际投入计算或折算成股权。中外合作者甚至可以约定外国投资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一种比较灵活的合作企业形式。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