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我国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及其意义。
【正确答案】行政许可设定事项的范围如何划定,是我国《行政许可法》制定过程中各方面争论较多的一个问题。这主要是由问题本身的性质和其他一些原因造成的。
   首先,行政许可设定事项范围的大小,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密切相关。范围划得过大,有可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构成不必要的限制,妨碍其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范围划得远小,又可能出现概括不全、将来不敷使用的情况。其次,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范围的大小,与政府职能定位密切相关。原则上说,政府职能定位的目标应当是:一不越位,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不要管;二不缺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住管好。但是,哪些是政府应当通过行政许可手段来管的事项,哪些是政府不应当通过行政许可手段来管的事项,不易分清,更不好概括。其次,规定行政许可设定事项的范围还存在一个原则概括性与具体明确性如何协调的问题。规定太笼统了,可操作性不强,实际意义不大;而规定得相对具体些,一是对有些事项把握不准,二是恐列举不全,有所遗漏。最后,在一部统一的行政许可法中对行政许可设定事项作出规定,缺乏他国经验可供借鉴。
   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不迁就现行不合理的做法,在对现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行政许可法》第12条将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概括规定为下列几类:
   (1)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其特点主要有:1) 对被许可人来说,意味着禁止的解除;2) 能否取得许可取决于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3) 一般无数量限制。对这类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其目的在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例如,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航空器进入我国领空,需要许可;进行集会游行示威,需要许可;金融、保险、证券等涉及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需要许可;排放工业污水,需要许可;生产、经营药品,需要许可,等等。
   (2) 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行业的市场准入等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其特点主要有:1) 对被许可人来讲,取得许可意味着被赋予特定权利;2) 申请人取得许可一般应当支付一定费用;3) 行政许可事项可以在被许可人和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依法转让、继承;4) 一般有数量限制。对这类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其主要目的在于合理分配稀缺资源。主要包括:1) 土地、矿藏、水流、海域、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2) 无线电频率、公共运输线路等公共资源的配置;3) 电力、铁路、民航、通信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行业的市场准入。
   (3) 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这类行政许可的特点主要有:1) 对被许可人来讲,取得许可意味着获得某种资格、资质;2) 一般都要通过考试或者严格考核方式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许可;3) 资格、资质的许可与申请人的身份相联系,资格证书、资质证书不能转让、继承。对这类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其直接目的在于确认申请人特定的从业资格、资质。
   (4) 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这类行政许可的特点主要有:1) 许可的依据主要是技术性、专业性的标准;2) 没有数量限制,主要是根据实地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作出决定;3) 许可与申请事项的自身条件有关,许可证件不能转让。对这类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其主要目的在于判断特定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防止危险、保障安全。
   (5)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国家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这类行政许可的特点主要有:1) 未经许可取得主体资格不得从事相关社会经济活动;2) 一般没有数量限制;3) 许可不能转让。对这类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其目的在于确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公司设立登记、工商企业注册登记、社团登记、商业银行设立许可,等等,均属此类。
   为了比较明确地划定行政许可设定事项的范围,《行政许可法》在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作出规定的同时,又用专条规定了不必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根据该法第13条的规定,下列事项不必设定行政许可: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在正常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理性地安排自己的生产和生活,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就行政许可来说,对于那些可以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事项,只要不牵涉到公共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一般均可以交由其自主决定,无须政府通过行政许可这种手段进行事前控管。
   2)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市场经济是一种市场在配置社会资源过程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形式。在这种经济形式之下,凡属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均无须由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加以干预;只有在市场失灵或不及的情况下,政府才发挥其作用。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尤其是在经济领域设定行政许可,遵循这样的原则,即凡是能够借助市场竞争机制实现有效调节的事项,就不宜由政府通过行政许可手段加以规制。
   3) 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西方国家长期以来始终承认,在国家与公民之间还存在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即社会领域。在社会领域中,社会成员通过自愿建立的组织来调整相互之间的关系,解决相关纠纷,无须国家权力的介入。在中国,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也出现了各种类型的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是由特定范围内的公民或者组织自愿组织起来的一种社会团体。其对成员的管理不同于政府管理,主要是从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角度对行业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具体表现为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以及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与执行,市场价格的监督与协调,等等。实践证明,由非营利团体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来进行管理,可以降低国家管理成本,弥补政策漏洞。所以,对于能够由行业协会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事项,可以交由这些组织或机构进行管理,无须设定行政许可。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