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为整治闯红灯的不文明行为,某地城管推出一项新举措:闯红灯的行人无须罚款,但要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值班”,直到抓住下一个闯红灯的行人才可离开。对此你怎么看?
【正确答案】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上升,行人的路权正在不断受到排挤,“中国式过马路”也变得越来越普遍。作为一种社会治理的手段,某地城管推出“文明接力”的新举措,对闯红灯的惩罚从罚款改为“站岗值班”,让行人从“旁观者”变为了“参与者”,从而克服投机心理和从众心态,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一错再错”。这种变化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第一,这一举措体现了政府执法的创新,能让闯红灯者进行一次角色换位体验,既能站在执法者的角度感受一下执法者的不易,也能深刻感受到闯红灯的危害,对自己来说更是一次深刻的生命安全教育。 第二,此举规避了罚款模式的弊端,以社会服务的处罚形式,对行人造成道德软约束的压力,引发其羞耻感,督促闯红灯者反思自身违法行为,对闯红灯的风险和弊端有着更为清醒和深刻的认识,树立起不再闯红灯的意识。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种处罚形式,虽然其人身限制程度远小于行政拘留,但不可否认,其内容上还是有一些限制人身自由的痕迹。城管能否代替交警执法、站岗代替罚款是否有法律依据等尚不确定,对法律制度的随意变更,容易造成滥用执法权的后果,而处罚弹性空间太大,也容易造成执法不公现象。这是该地政府需要警惕和全盘考虑的问题。因此,我认为政府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 第一,政府城市规划及交通管理部门应该适时改变管理模式,以人为本,调查道路的修建或者交通信号灯的设计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尽可能科学地调整交通信号灯的转换时间,在人流量较大的地点增加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和护栏。 第二,使用这种处罚形式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制度予以保护,要明确具体执法者和处罚标准。执法依据充分,且消除执法自由裁量的空间,更便于执行,也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成熟经验,以社会服务工作作为处罚。当然,这样的制度需要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层面进行设立。 第三,要杜绝行人闯红灯的现象还应该从提高市民的素质做起。有关部门应尽可能多地向市民宣传交通规则,普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让市民切实知道杜绝闯红灯现象是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从而形成不闯红灯的良好社会风气。 只有从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双重机制入手,切实改善管理方式、提倡文明行路,政府治理闯红灯的举措才会兼具理性与柔性,行人闯红灯的行为才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才会越来越文明、和谐。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