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白酒,乙觉得丙厂新产的葡萄酒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厂订购葡萄酒。丙厂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有关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
甲有追认权
B、
丙厂有催告权
C、
乙有撤销权
D、
构成表见代理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解析] (1)选项AB:相对人丙厂有催告权,被代理人甲有追认权;(2)选项C: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丙厂而非乙)有撤销的权利;(3)选项D:相对人丙厂“未问明权限”即订立合同的行为属于“轻信”,而不是“有理由相信”,不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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