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呼格吉勒图,男,1979年9月21日生,内蒙古人,原呼和浩特市毛纺厂职工。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17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决定抽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呼格吉勒图提出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2005年,此案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根据上述材料,请分析:

(1)呼格吉勒图的哪些基本权利受到了侵犯?

(2)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是否有权提出国家赔偿中请?为什么?

(3)如果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其宪法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呼格古勒图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基本权利受到了侵犯。

(2)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有权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因为依据再审判吉勒图系无罪,属于因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到损失的人,其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

(3)呼格吉勒的的父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宪法依据是我国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该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