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商标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0条(绝对禁止注册标志的规定)、第11条(相对禁止注册标志的规定)、第12条规定(三维标志禁止注册的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据此,选A、C项。《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据此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在先权利的具体情形包括:(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述情形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可见,对于违反在先权利的,也属于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故选B项。《商标法》第49条第2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据此规定,D项表述的情形属于商标权撤销的情形,而不是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故不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