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戊企业为扩大产品销售,谋求市场竞争优势,打算在北京和上海设立销售代表处。根据企业财务预测:今年北京代表处将盈利200万元,而上海代表处由于竞争对手众多,今年将暂时亏损20万元,今年总部将盈利1 000万元。假设不考虑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因素,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问答题
28.假设把上海的销售代表处设立为分公司的形式,计算总部和分支机构今年应缴所得税总额。
【正确答案】假设北京代表处是分公司,则北京代表处和上海代表处均不具备独立纳税人条件,今年企业所得额需要汇总到企业总部集中纳税。
则:今年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1 000+200—20)×25%=295(万元),总部和分支机构今年应缴纳的所得税总额=295+0=295(万元)
假设北京代表处是子公司,则:今年企业总部应缴纳的所得税=(1 000-20)×25%=245(万元)
北京代表处今年应缴纳的所得税=200×25%=50(万元)
总部和分支机构今年应缴纳的所得税总额=245+50=295(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9.假设把上海的销售代表处设立为子公司的形式,计算总部和分支机构今年应缴所得税总额。
【正确答案】假设北京代表处是子公司,则:北京代表处今年应缴纳的所得税=200×25%=50(万元)
上海代表处今年亏损,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企业总部应缴纳的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总部和分支机构今年应缴纳的所得税总额=250+50=300(万元)
假设北京代表处是分公司,则:企业总部应缴纳的所得税=(1 000+200)×25%=300(万元)
上海代表处今年亏损,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总部和分支机构今年应缴所得税总额=300+0=300(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0.分析哪种形式对企业更有利。
【正确答案】通过上述计算可知,把上海的销售代表处设立为分公司形式对企业更有利。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