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 设立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和全国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 需要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设立出版物批发单位和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 需要报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 设立出版物零售经营单位, 只需要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