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某钟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生产A型金手表30只,取得价税合计金额40万元;

(2)销售自产B型手表2000只,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100万元;

(3)年底奖励先进工作者20只B型手表;

(4)销售自产挂钟500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但由于运输问题,月末仍未发货;

(5)自产挂钟20只因管理不善被盗,每只成本750元(材料成本占70%);

(6)收到购货方支付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

(7)购进各种原料、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价款70万元,税款11.9万元,支付运费4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应纳消费税(消费税税率为20%);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该企业应纳消费税:

A型金表每只不含增值税价格为400000÷(1+17%)÷30=11396(元),属于应税消费品中的高档手表(每只不含增值税价格为10000元),B型手表和挂钟均不属于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应纳消费税=400000÷(1+17%)×20%=68376.07(元)。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该企业应纳消费税:

A型金表每只不含增值税价格为400000÷(1+17%)÷30=11396(元),属于应税消费品中的高档手表(每只不含增值税价格为10000元),B型手表和挂钟均不属于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应纳消费税=400000÷(1+17%)×20%=68376.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