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与我国签署税收协定的缔约国对方居民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可以判定其在我国境内设立常设机构的有( )。
【正确答案】 B、C、D、E
【答案解析】所谓常设机构,是指企业在一国境内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常设机构的构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营业场所,如房屋、场地、机器设备、仓库、摊位等,这种场所并没有任何规模上的范围限制,也不论是其自有的还是租赁的。二是这一场所必须是固定的,即有确定的地理位置,并且有一定的永久性(在确定地点进行的营业活动有暂时的间断或停顿时,不影响常设机构的存在)。因此,这一基本条件是指该营业场所具有相对的固定性或永久性,而非临时性,即要足以表明是常设。三是能够构成常设机构的营业场所必须是企业用于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场所,而不是为本企业从事非营业性质的准备活动或辅助性活动的场所。常设机构的范围一般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矿场、油井、气井、采石场或者其他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建筑工地等。对常设机构的判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大部分国家在税法中以列举的办法来明确常设机构的范围。选项A,不符合常设机构的构成条件;选项B,承包工程构成常设机构的一般表述为:“常设机构”一语包括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仅以该工地、工程或活动连续达到规定时间(通常为6个月)以上的为限,未达到该规定时间的则不构成常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