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缺位补救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国家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B、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副委员长中推选一人代理委员长的职务,直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委员长为止
C、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缺位时,由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依次临时代理其职务,直到新的行政长官产生为止
D、
在省长缺位的时候,由国务院从副省长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根据《宪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选项A正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选项B正确;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选项C正确。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在省长缺位的时候,应由省人大常委会从副省长中决定代理的人选,而非国务院,故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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