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是指狭义的教育,是教育者(主要是教师)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期望他们发生某种变化的活动。学校教育的特点为:有固定的场所、专门的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学生,有一定的培养目标、管理制度和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校教育含有目的、内容、制度、方法等方面的因素,又有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不同的层次,它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整体系统。构成学校教育活动的基本因素有三个: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措施。学校教育活动通常是在教育者主导下,掌握教育目的,采用教学手段,创设必要的教学环境,调控受教育者和整个教育过程,从而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使其达到预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