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善公司因合同纠纷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美国芙泽公司,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j正确的?(2016卷三第85题)
A、
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B、
法院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C、
当事人要求根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的,法院应当予以准许
D、
法院可以将调解协议记人笔录,由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解析:根据《民诉法解释》第530条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依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因此,选项AC正确,当选。经过调解结案的,调解书在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生效,而不是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选项B正确,而选项D错误。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