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事” 为对象的公务员分类体系是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设置, 既可以建立在职位分类的基础上, 也可以建立在品位分类的基础上。 品位分类是以“人” 为中心的分类, 侧重人的资历条件; 职位分类是以“事” 为中心的分类, 侧重职位的职务、 职责与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