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7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07年12月20日得知相机下落。甲丢包后,曾与2007年11月8日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若有人将自己遗失的物品归还,酬金1000元。2007年12月1日,丙依寻物启事找到甲。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
甲是否有义务向丙支付寻物启事中许诺的酬金?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甲有义务向丙支付寻物启事中许诺的酬金。原因在于,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本题中,甲丢包后,曾与2007年11月8日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若有人将自己遗失的物品归还,酬金1000元。所以甲有义务向丙支付寻物启事中许诺的酬金。
问答题
如果甲未在寻物启事中许诺酬金,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如果甲未在寻物启事中许诺酬金,丙无权要求甲支付报酬。《物权法》只赋予了拾得人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请求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酬金请求权。并未赋予其报酬请求权。
问答题
甲是否有权要求丁返还相机?如果有,则要求返还的条件是什么?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甲有权要求丁返还相机。要求返还的条件有:①须于2009年12月20日前提出;②须向丁支付因购买相机支付的费用。原因在于,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取得。拾得遗失物是常见的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对于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拾得遗失物制度,考生务必掌握两点:一是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二是拾得人的费用、特定情况下的酬金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