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系某铁路公司的员工,负责信号灯的管控,同时甲还辅助维修工乙负责检修沿线铁路。2013年4月4日,甲在陪同乙执行检修任务时,乙告知甲,附近有一条铁路已经荒废了,可以去上面取点儿铁拿出去卖,换点钱花花。甲乙二人遂来到该段铁路,分别拆取了5米长的铁轨,将其运到附近收购站卖掉,甲乙二人见此事顺利,其后多次实施该行为,先后分别获利6000余元。后甲觉得乙太胆小,而且去取废弃铁路上的铁轨搬运距离太远,遂于某日深夜潜至正在使用的铁轨旁,卸下约10米长的铁轨之后,将其卖掉。第二天,同为检修工人的丙发现铁轨被盗,急忙组织人员抢修并报警,终于在列车到达前一刻将铁轨修好。甲见一段铁轨的丢失使得整个分局乱成一团,其中就有与自己妻子有染的丁,遂产生报复心理,想要制造点大的混乱。在控制信号灯时,故意在禁止通行的时刻放一列运送木材的火车通行,导致其与一列客车相撞,导致6人死亡,数人重伤,经济损失惨重。甲被抓获后,对于单独偷盗铁轨及故意篡改信号灯供认不讳,但对之前与乙一起的行为闭口不提。乙见甲被抓,心里慌乱,遂到公安机关自首,交代了二人偷盗铁轨的全部过程。
阅读上列材料之后,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甲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甲与乙一起盗窃铁路铁轨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甲独自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铁轨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甲篡改信号灯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甲同乙一起盗窃已经废弃的铁路轨道的行为,由于该轨道不属于正在使用中的轨道,所以只属于一般的盗窃罪;甲单独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铁轨的行为,虽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符合破坏交通实施罪,并构成既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爆炸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篡改信号灯的行为,属于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问答题 乙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乙与甲一起盗窃已经废弃的铁路轨道的行为,由于该轨道不属于正在使用中的轨道,所以只属于一般的盗窃罪。甲乙构成盗窃罪共犯。
问答题 对于甲乙应当怎样处罚?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对于甲的行为,因为其所为的三个行为之间没有关系,所以应当数罪并罚;乙在犯罪之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应当认定为自首,在量刑时,自首应当作为法定的量刑情节予以考量,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