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不安抗辩权的行为表示方式是( )。
A.中止履行
B.追回已在途中的货物
C.追回已在途中的货款
D.解除合同
A
B
C
D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中止履行,出自《合同法》第 68条的规定。故A项正确。不安抗辩权中包括看“追回权”,故B、C项正确。解除合同是行使不安抗辩无效最后的一种措施,解除合同的行为,不是债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通常是债权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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