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不安抗辩权的行为表示方式是(    )。
   A.中止履行
   B.追回已在途中的货物
   C.追回已在途中的货款
   D.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中止履行,出自《合同法》第 68条的规定。故A项正确。不安抗辩权中包括看“追回权”,故B、C项正确。解除合同是行使不安抗辩无效最后的一种措施,解除合同的行为,不是债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通常是债权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