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2层,地上10层,总建筑面积27000m2,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期为20个月,建设单位供应部分主要材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向项目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如下图所示),该计划通过了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和确认。
   
问答题     事件一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重点控制哪条线路(以网络图节点表示)?
 
【正确答案】重点控制线路:①→②→③→⑤→③→⑩→。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事件二中,费用索赔申请一览表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机械设备闲置费补偿计算不妥。 理由:计算机械闲置费不能依据台班费(或只能依据机械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2)人工窝工费补偿计算不妥。 理由:计算人工窝工费补偿不能依据人工工日单价(或只能依据合同文件明确(约定)的人工窝工费标准计算)。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事件三中,分别分析工作K、H、F的总时差,并判断其进度偏差对施工总工期的影响。分别判断施工总承包单位就工作K、H、F工期拖后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1)总时差及进度偏差对总工期的影响: ①工作K有总时差2个月,延误3个月,将影响总工期1个月。 ②工作H为关键工作(或总时差为0),延误1个月,将影响总工期1个月。 ③工作F有总时差2个月,延误1个月,不影响总工期。 (2)工期索赔判断: 工作H和工作F的工期索赔不成立;工作K的工期索赔成立(或可以提出合理工期索赔为1个月)。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指出事件四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正确答案】不妥之处一:安全技术交底人只由交底人签字。 正确做法:安全技术交底还应由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不妥之处二: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只对管理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正确做法: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