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分析下列宪法规范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体现了人民主权的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对国家的一切重大事务享有最高决定权,全国人大代表要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权利,也便于人民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利,同时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能保证地方积极性的发挥。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权力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主要体现在他的权利和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等方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主要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国家元首和决定政府首脑的任命等。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4)我国的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统一领导,并实行一定程度的分权。也就是说最高的国家立法权即立宪权和立法权属于中央,并在整个立法体制中处于领导地位。国家立法权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和其他任何方面都没有这个权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虽然自治法规可以有同宪法、法律不完全一致的规定,但制定自治法规作为一种自治权必须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立法法所规定的权限行使,并须经批准或备案。这就确保了国家立法权对自治法规制定权的领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