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在司法审判中,所谓肯定性误判是指把无罪者判为有罪,否定性误判是指把有罪者判为无罪。肯定性误判就是所谓的错判,否定性误判就是所谓的错放。而司法公正的根本原则是“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
某法学家认为,目前,衡量一个法院在办案中是否对司法公正的原则贯彻得足够好,就看它的肯定性误判率是否足够低。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能最有力地支持上述法学家的观点?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阅读本题,开头是背景介绍,对绝大部分考生来说原先并不明白所谓的“肯定性误判”或“否定性误判”,这都需要当场理解,从这个角度增加考生的心理压力,同样也增加了考试的难度。其实,做这道题是不需要理解这两个词的意思的,做这道题不需要有法律背景知识,符合“公平性原则”;题干第一段不是阅读重点,阅读的重点首先是抓住结论。
由题干,无论错判,还是错放,都不利于体现司法公正。因此,肯定性误判率和否定性误判率二者缺一不可,都应当成为衡量法院办案是否公正的标准。也就是:
公正取决于肯定性误判率和否定性误判率都要低这两个因素。
题干中的法学家认为,一个法院的错判率越低,说明越公正,要使这个显然片面的观点成立,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即各个法院的错放率基本相同。否则,即使一个法院错判率足够低,但同时它的错放率也足够高,就并没有体现司法公正。因此,A项正确。
其余各项都不足以使题干中法学家的观点成立。其中,C项对法学家的观点有所支持,但他们断定的只是,就错判和错放二者对司法公正的危害而言,前者比后者更严重,但由此显然得不出法学家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