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法律对票据取得方式的限制以及票据的善意取得。《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该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可见,除了上述三种无偿取得的方式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在本题中,甲是拾得票据,没有支付对价且不是法律规定的三种无偿取得的方式,所以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不能够取得票据权利。同时,我国《票据法》要求票据的善意取得必须是依《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受让人必须依背书方式取得票据,并且能够以背书连续证明自己为合法持票人。甲拾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乙是通过甲的背书无对价取得票据,因此乙享有的权利不得优于前手甲,所以,乙也不享有票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