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对有关各方主体所产生的法律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定力。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一般都被推定为合法有效,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予以尊重和服从。也就是说,行政行为即使被当事人认为违法或不当并发生争议,它在尚未被有权机关撤销或变更前,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否认它的法律效力,尤其是在紧急状态和应急管理中更是如此。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基于国家行政权力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行政效率的要求,也是为了保障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当然,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有限的、相对的,如果行政行为存在重大或明显违法情形,法律要规定它不具有公定力并失去效力。
(2) 确定力。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也称不可变更力,指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后,其内容具有确定性,非法定主体不可随意变更和撤销。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来源于国家行政权的权威性。
行政行为的确定力在于稳定行政管理秩序,使行政相对人一方服从必要的国家行政管理。但行政行为也并不是绝对不能变更,经过法定程序、具有法定理由,有权的国家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依法被改变的情况主要是:①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予以撤销;②经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予以变更和撤销;③由上级行政主体行使监督权予以变更和撤销;④经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予以撤销和变更;⑤因发现确有错误,由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自己变更和撤销。
(3) 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后,其内容对有关对象产生法律上的约束性,有关对象都必须遵守和服从,否则将要承担法律后果。行政行为的这种拘束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对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行政行为主要是针对行政相对人的,它要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约束,而且行政相对人必须服从。②对行政主体自身的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后,行政主体也受其拘束,行政主体必须依照行政行为的内容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执行力。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指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强制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但需明确的是:①行政行为具有执行效力,并不等于行政行为都必须强制执行,如果行政相对人自动履行了行政行为所要求的义务,就不存在强制执行的问题。一般来说,必须是在行政相对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行政行为才需要予以强制执行。②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并不是说都要立即执行,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立即执行,有些则可以根据条件暂缓执行。行政行为的执行力使行政行为实行“不停止执行原则”,即行政行为一旦作出,除特殊例外情况可以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外,一般都不予停止执行。无论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是否存在异议,还是相对人正处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期间,都是如此。这种对行政行为执行力的保障,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权力的威严,保证行政管理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答案解析】应从行政行为的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等方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