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教唆犯,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 A.教唆张三为李四杀人提供帮助的行为,不属于教唆犯
  • B.受乙的教唆,某故意杀人案的证人李某作了伪证,乙成立伪证罪的教唆犯
  • C.丙教唆刘某吸食毒品,因吸毒并非犯罪行为,故丙不构成犯罪
  • D.甲教唆乙伤害丙,但乙去丙家打探被害人的行踪时,与丙的邻居丁发生摩擦、激烈争吵,于是将丁打成重伤。乙虽然伤害的不是丙,但甲也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教唆既遂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教唆犯的认定 [解析] 教唆犯是指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 A项,成立教唆犯,被教唆的人必须没有相关犯意,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如果强化他人已有的犯意,则不属于教唆犯,而是帮助犯。因此,教唆张三为李四杀人提供帮助的行为,题中未表明张三早就产生犯罪决意,故教唆者只成立教唆犯。A项错误。 B项,当刑法分则就某一教唆行为规定了独立的罪名时,此时的教唆行为被当作实行行为来处理,即“教唆行为的犯罪化”,或者“教唆行为的实行行为化”。教唆他人作伪证,成立独立的妨害作证罪,而非伪证罪的教唆犯。因此,B项错误。 C项,虽然吸毒本身不是犯罪行为,但教唆他人吸毒的行为,则成立教唆他人吸毒罪。因此,C项错误。 D项,乙将丁打成重伤,但这种伤害行为不是由甲的教唆行为所引起的,因此,甲无需对乙的伤害行为负责,成立教唆未遂。因此,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