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想杀死仇人乙,但是怕打不过乙,于是找到朋友丙,对丙说最近乙太猖狂,要去教训教训乙,把乙打一顿,邀请丙一起去。丙出于朋友义气,同意和甲一起去教训乙。但是找到乙后,甲以杀人的故意拿刀刺向乙,丙以伤害的故意殴打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共同犯罪在主观方面要求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各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持性质相同的故意心态,各共同犯罪人相互之间有意思联络,对互相协作犯罪持故意心态。如果缺乏“性质相同的犯罪故意”,即使共同作案也不成立共同犯罪。本题中,丙的犯罪心态是故意伤害,丙没有故意杀人的故意,因此丙不成立故意杀人罪。甲丙二人在共同故意伤害上具有共同的部分,二人在犯罪性质重合的限度(故意伤害罪)内可成立共同犯罪,BCD项正确,A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