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 )进行审核。
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国测局令第85号)第十八条规定,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房产测绘成果纳入房产档案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