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使馆馆长和其他外交人员都享有全部外交特权和豁免,这是一项公认的国际法规则。
外交人员的特权和豁免主要包括:
(1)人身不可侵犯。①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的逮捕拘禁。但这并不排除对这种人员的行凶进行防卫,或者在他破坏法律规章或者进行犯罪的场合,于情况需要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加以制止。②接受国对外交代表应特示尊重,并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以防止其人身、自由或尊严受有任何侵犯。
(2)寓所和财产不可侵犯。外交人员的私人寓所同使馆馆舍享有同样的不可侵犯权和保护。这里,私人寓所是指外交人员住的地方,即包括临时寓所。外交人员的财产除按公约规定
不在免除强制执行之列的三种情况外,也是不可侵犯的。
(3)管辖的豁免。①刑事管辖的豁免。这种豁免是没有例外的,但是接受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定的措施,或要求派遣国放弃豁免权,或宣布该外交官为“不受欢迎的人”。②民事和行政管辖的豁免。1961年《维也纳公约》规定了民事和行政管辖的豁免以及三种例外情形。
③作证义务的免除。但这并不等于外交代表一定要拒绝与接受国当局合作,外交代表作证需
是受本国政府指示或经政府同意自愿作证。④管辖豁免可由派遣国明示放弃,通常是由使馆
馆长通知接受国。⑤在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上管辖豁免的放弃,不得视为对判决执行的豁免
也默示放弃。
(4)免纳捐税。1961年《维也纳公约》规定了外交代表免纳一切捐税的一般规则,同时规定了六项例外。这些例外是,间接税、遗产税、继承税等等。
(5)免除关税和查验。如有重大理由推定外交代表的私人行李装有不在免税之列的物品,或接受国法律禁止进出口或有检疫条例加以管制的物品的,可在外交代表或其授权代理在场
下,对行李进行查验。
(6)其他特权和豁免。免于使用接受国施行的社会保险办法;免除一切个人劳务和各种公共服务等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