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诸斗殴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人者,斩。”“诸过失杀人伤人者,各以其状,以赎论(谓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致;共举重物,力所不致;若高履危足跌及因击禽兽,以至杀伤之属,皆是)。”
   
——《唐律疏议·斗讼律》

    根据上述文字,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上述材料规定的是什么?
 
【正确答案】材料规定了“六杀”中的“故杀”“斗杀”“过失杀”。“故杀”是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是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过失杀”是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杀人。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唐律对不同种类的杀人罪如何区别处罚?
 
【正确答案】唐律对“六杀”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原则:谋杀一般减故杀罪数等处罚,但奴婢谋杀主,子孙谋杀尊亲属则处以死刑。故杀一般处以斩刑。误杀、斗杀减故杀罪一等处罚。戏杀则减斗杀二等处罚。过失杀一般“以赎论”。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该条文的设定,体现了唐律的什么特点?
 
【正确答案】“六杀”的设定,反映了唐代刑法的完备与立法技术的提高。唐朝立法技术空前完善,唐律的篇章结构井然有序,法律形式相得益彰,概念精炼明确,用语确切简要,逻辑严谨缜密,立法技术高度成熟与发达。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