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由12层主楼和3层辅楼组成。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承建该办公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41周。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2500元。乙方提交了粗略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得到甲方的批准。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在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土层,乙方配合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0个工日。根据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乙方增加直接费5万元。因地基复查使基础施工工期延长3天,人工窝工15个工日。
事件二:辅楼施工时,因某处设计尺寸不当,甲方要求拆除已施工部分,重新施工,因此造成增加用工30个工日,材料费、机械台班费计2万元,辅楼主体工作工期拖延1周。
事件三:在主楼主体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人窝工8个工日,该工作工期延长4天。
事件四:因乙方购买的室外划等号管线材料质量不合格,甲方令乙方重新购买,因此造成该项工作多用人工8个工日,该工作工期延长4天,材料损失费1万元。
事件五:鉴于工期较紧,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装饰装修时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使得该工作工期缩短了1周,该项技术组织措施费为0.6万元。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工期和费用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问答题 该网络计划中哪些工作是主要控制对象(关键工作),计划工期是多少?
【正确答案】该网络计划中,主要控制对象有基础工程、主楼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计划工期为41周。
【答案解析】
问答题 针对上述每一事件,分别简述乙方能否向甲方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的理由。
【正确答案】事件一,可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理由:地质条件变化是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产生的费用及关键工作工期延误都可提出索赔。事件二,可提出费用索赔。理由:乙方费用的增加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可提出费用索赔;而该项非关键工作的工期拖延不会影响到整个工期,不必提出工期索赔。事件三,不应提出任何索赔。理由:乙方的窝工费及关键工作工期的延误是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件四,不应提出任何索赔。理由:室外工程管线材料质量不合格是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都应由自己承担。事件五,不应提出任何索赔。理由:乙方采取的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是为了赶工期做出的决策,属于自身原因。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该工程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是多少?
【正确答案】该工程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3天。关键工作中,基础工程工期的延误已获得工期索赔,主楼主体工程工期延长3天,而装饰装修工程工期缩短了1周,其余非关键工作的工期拖延对总工期无影响,总工期缩短了4天,故工期奖励对应的天数为4天,工期奖励款额为4天×2500元/天=10000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合同约定人工费标准是3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是18元/工日,该工程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综合取费率为30%.在工程清算时,乙方应得到的索赔款为多少?
【正确答案】乙方应得到的索赔款:(18×15+30×30+50000+20000)(1+30%)=9373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