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冯某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车辆异地转入手续,该单位依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工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拒绝为其办理。冯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A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B、C两项说法正确。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车辆管理所依据的通告是规范性文件,针对的是不特定对象,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对该通告不能单独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在对车辆管理所的行政诉讼中要求对该通告一并进行审查。D项说法错误。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政机关不是适格被告,冯某不能对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工商局提起行政诉讼。故本题选D。(备注:工商局已更名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