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1)公司的账务处理有错误。
捐赠设备在增值税中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140×2×16%=44.8(万元),城建税及附加税=44.8×(7%+3%+2%)=5.38(万元)。
对利润的影响:减少利润=44.8+5.38=50.18(万元)
正确的会计利润=1000-50.18=949.82(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949.82×12%=113.98(万元)
实际捐赠支出为244.8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纳税调增130.82万元。
捐赠设备在企业所得税中也视同销售处理:
视同销售收入调增=140×2=280(万元)
视同销售成本调减=100×2=200(万元)
纳税调增=280-200=80(万元)
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为合计纳税调增=130.82+80=210.82(万元)
业务(1)公司的账务处理有错误。
捐赠设备在增值税中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140×2×16%=44.8(万元),城建税及附加税=44.8×(7%+3%+2%)=5.38(万元)。
对利润的影响:减少利润=44.8+5.38=50.18(万元)
正确的会计利润=1000-50.18=949.82(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949.82×12%=113.98(万元)
实际捐赠支出为244.8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纳税调增130.82万元。
捐赠设备在企业所得税中也视同销售处理:
视同销售收入调增=140×2=280(万元)
视同销售成本调减=100×2=200(万元)
纳税调增=280-200=80(万元)
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为合计纳税调增=130.82+80=210.82(万元)
业务(1)公司的账务处理有错误。
捐赠设备在增值税中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140×2×16%=44.8(万元),城建税及附加税=44.8×(7%+3%+2%)=5.38(万元)。
对利润的影响:减少利润=44.8+5.38=50.18(万元)
正确的会计利润=1000-50.18=949.82(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949.82×12%=113.98(万元)
实际捐赠支出为244.8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纳税调增130.82万元。
捐赠设备在企业所得税中也视同销售处理:
视同销售收入调增=140×2=280(万元)
视同销售成本调减=100×2=200(万元)
纳税调增=280-200=80(万元)
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为合计纳税调增=130.82+80=210.82(万元)
业务(1)公司的账务处理有错误。
捐赠设备在增值税中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140×2×16%=44.8(万元),城建税及附加税=44.8×(7%+3%+2%)=5.38(万元)。
对利润的影响:减少利润=44.8+5.38=50.18(万元)
正确的会计利润=1000-50.18=949.82(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949.82×12%=113.98(万元)
实际捐赠支出为244.8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纳税调增130.82万元。
捐赠设备在企业所得税中也视同销售处理:
视同销售收入调增=140×2=280(万元)
视同销售成本调减=100×2=200(万元)
纳税调增=280-200=80(万元)
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为合计纳税调增=130.82+80=210.82(万元)
业务(1)公司的账务处理有错误。
捐赠设备在增值税中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140×2×16%=44.8(万元),城建税及附加税=44.8×(7%+3%+2%)=5.38(万元)。
对利润的影响:减少利润=44.8+5.38=50.18(万元)
正确的会计利润=1000-50.18=949.82(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949.82×12%=113.98(万元)
实际捐赠支出为244.8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纳税调增130.82万元。
捐赠设备在企业所得税中也视同销售处理:
视同销售收入调增=140×2=280(万元)
视同销售成本调减=100×2=200(万元)
纳税调增=280-200=80(万元)
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为合计纳税调增=130.82+80=210.82(万元)
业务(1)公司的账务处理有错误。
捐赠设备在增值税中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140×2×16%=44.8(万元),城建税及附加税=44.8×(7%+3%+2%)=5.38(万元)。
对利润的影响:减少利润=44.8+5.38=50.18(万元)
正确的会计利润=1000-50.18=949.82(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949.82×12%=113.98(万元)
实际捐赠支出为244.8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纳税调增130.82万元。
捐赠设备在企业所得税中也视同销售处理:
视同销售收入调增=140×2=280(万元)
视同销售成本调减=100×2=200(万元)
纳税调增=280-200=80(万元)
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为合计纳税调增=130.82+80=210.82(万元)
业务(1)公司的账务处理有错误。
捐赠设备在增值税中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140×2×16%=44.8(万元),城建税及附加税=44.8×(7%+3%+2%)=5.38(万元)。
对利润的影响:减少利润=44.8+5.38=50.18(万元)
正确的会计利润=1000-50.18=949.82(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949.82×12%=113.98(万元)
实际捐赠支出为244.8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纳税调增130.82万元。
捐赠设备在企业所得税中也视同销售处理:
视同销售收入调增=140×2=280(万元)
视同销售成本调减=100×2=200(万元)
纳税调增=280-200=80(万元)
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为合计纳税调增=130.82+80=210.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