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 )。
行政公署
街道办事处
居民委员会
信访办公室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3款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