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主要经营医疗器材的销售。2016年5月1日甲准备出国深造,拟将其持有的A公司3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戊。A公司的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股权转让事项进行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需征得乙、丙、丁三人的同意
B、
A公司应召开股东会会议对甲转让股权事项进行表决
C、
在同等条件下,乙、丙、丁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D、
如果乙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购买,视为乙同意转让
E、
如果丙自接到甲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解析:(1)选项AB: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无需召开专门的股东会;(2)选项E: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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