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商店为一家个体经营商店,2005年度初向税务机关报送2004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中填报的商品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减除成本费用、税金后,利润为—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也是-2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查后核定以下几项支出:
(1)业主工资每月2500元,雇工工资每月800元,有5名雇工,税务部门确定雇工工资列支标准为每月400元。
(2)经营场所月租金4000元,其为业主家庭居住占1/5的面积,税务部门允许业主私人使用和经营使用的分摊比例为1:4。
(3)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6.5万元,已列支。 (4)发生违法经营处以罚款5万元。
(5)该个体户通过民政部门向受灾地区捐赠8万元。
请根据以上资料与个人所得税法规的规定回答下列有关问题(不考虑业主的费用扣除): |
多选题
可扣除的经营场所月租金为(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4000×4/5=3200(元)
多选题
可扣除的支出有( )。
多选题
可扣除的捐赠款应为( )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200000+2500×12+(800-400)×5×12+(4000-3200)×12+(65000- 5000)+50000+80000]×30%=16080(元)
多选题
允许税前列支的项目有( )。
多选题
该个体工商业户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53600-16080=37520(元)
多选题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37520×30%-4250=70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