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保险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 同一保险利益, 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同一危险, 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因为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这就有可能使得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就同一标的损失从不同保险人处获得超额赔款, 这就违背了损失补偿原则的要求,而且容易诱发道德风险。 因此, 确立了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由各保险人按相应的责任, 共同公平地分摊损失赔款, 使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款总额与其实际损失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