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甲已婚。某日,在外出游玩时,某甲与某乙一见钟情。某甲对某乙谎称未婚,返程后与某乙在教堂举行婚礼。此后,二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某甲之妻找上门来,某乙梦醒,遂不愿与某甲共同生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某甲与某乙的关系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按照一夫一妻原则,有配偶者只有在婚姻终止,即配偶死亡或依法离婚后始得再行结婚,否则便构成重婚。我国《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按照有关司法解释,对重婚应作实质意义上的理解。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固然是重婚;虽未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构成重婚。如果说前者可称为法律上的重婚,那么,后者可称为事实上的重婚。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我国对未办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已从有条件地承认转为不承认,但是,上述事实上的重婚仍应按重婚论处。在重婚关系中,一方或双方的合法婚姻并未基于法定原因而终止,正因为合法婚姻继续存在,故发生于后的违法结合应以重婚论处。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的严重破坏。我国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本案中,某甲对某乙谎称未婚,而与某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重婚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效果:(1)在民事上,重婚是结婚的禁止条件(婚姻障碍)、婚姻无效的原因。前婚尚未终止又申请结婚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已经构成重婚的,应依法确认其无效。(2)在离婚时,重婚也是引发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在刑事上,犯重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本案而言,某乙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某甲之妻如果向某甲提出离婚,得依据《婚姻法》第46条请求损害赔偿。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