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著名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在1840一1849年间出版的八卷本《当代罗马法体系》对法律行为的概念作了系统论述,被认为是法律行为理论的集大成者。 萨氏提出法律行为的“意思学说”,将“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相提并论。这一学说对后世民法理论及民事立法影响颇大。1887年《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立法理由书即采此论,1896年公布、1900年施行的法典文本“总则”第三章第二节把“意思表示”作为法律行为之构件予以规定。这一带有“意思自由”和“私人自治”(Privatautonomie)印记的概念,在民法学上推导出一系列上位和下位的概念,如法律上之行为(juristisehe Handlungen或Reehtshandlung)、准法律行为(geschaftsahnlichen Handlungen)、事实行为(Realakt)、涉法行为(dasrechtlich。relevant Verhalten)等,构成一个非常精密的法律概念体系。
【答案解析】